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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验教学资料管理及规范实验报告的通知
来源: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时间:2006/03/09    编辑:    点击:734
[导读]
各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有关要求,为了加强对各实验室实验教学资料的管理,各实验室必须高度重视实验教学文档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应归档的实验教学资料包括:
  1、实验教学计划。
  2、实验教学大纲。
  3、实验教材(指导书、讲义)。
  4、学生实验报告(含原始数据记录)。
  5、学生实验成绩登记表。
  6、实验课表、实验教学任务表、期末实验教学执行情况统计表。
  7、实验室使用记录本。
  8、实验项目表:各院实验室要按实验课程建立每学期的实验项目表或计算机数据库,每个实验项目记载有实验名称、面向专业、实验类别、每组人数、组数、实验时数、主要仪器设备名称、数量等内容,实验项目的开设要与实验教学大纲规定的项目一致。
  9、开放性实验室资料:实验室开放计划、开放记录(实验室人员、教师指导安排、学生实验情况、仪器设备使用等登记)、开展学生自主实验及科技活动的原始资料、开设选修实验课的资料等。
  10、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的比例。注意收集反映实验教学研究及应用成果的资料,收集学生的科技论文、竞赛获奖和参加科研的有关资料等。
  11、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文挡资料。
  以上资料如有电子文挡应注意保存。
   二、实验报告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规范实验报告格式,学校对实验报告作了详细的规定(具体见附表),请各学院按统一的格式要求作实验报告,各学院原有的实验报告不再使用,如学院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设计的格式,请将范本送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教师批改实验报告时,以百分制计算成绩。每个实验成绩必须在实验成绩表中登记,学期结束时,必须总评学生的本课程实验成绩。
                                                             教 务 部
                                                          二〇〇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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