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告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
来源: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时间:2006/05/18    编辑:    点击:709
[导读]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2005]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1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05]14号)精神,结合我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实际,我厅决定开展2006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并从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择优遴选推荐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将申报、评审和遴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名额
  2006年,在全省普通本科高校中全面启动物理、化学、生物、电工电子、力学、机械、计算机、医学、经济管理、传媒、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等11个类别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评审工作。部委属院校和省属高校中的大学每校申报2项,国家“985工程”的学校不超过3项,其他高校限申报1项。我厅将组织专家从各高校申报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评审建设40个左右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并从2005年和2006年评审通过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择优推荐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按照教高厅函[2006]13号和鄂教高[2005]14号文件的要求,2006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和相关支撑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
  1、《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9份,制成WORD(OFFICE2003版本)文件1个。
  2、实验教学中心总体情况及特色视频文件。其中应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各实验室设备与环境的全貌。视频文件制成不超过20分钟的ASF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
  3、学校和实验教学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等文件。文件目录及所有文件制成1个PDF文件。
  4、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包括特色实验项目、实验课程等。案例不超过3个,每个案例分别制成不超过15分钟的ASF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并将视频案例简介制成一个PDE文件。
  5、典型自编教材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教材目录及所有教材制成1个PDF文件。
  6、典型多媒体课件及其简介。课件要求可在浏览器环境播放,课件简介制成1个PDF文件。
  7、其他材料。
  以上1—7项制成CD-R(650M-720M)光盘,光盘数不超过2张,各项电子文件分目录存放。
  电子文件命名规则为:学校代码_电子文件目录名_序号。学校代码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www.stats.edu.cn)查询;实验教学中心类别代码为:物理1、化学2、生物3、电子4、力学5、机械6、计算机7、医学8、经济管理9、传媒10、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11;申报材料的1~7项电子文件目录名依次为:a、b、c、d、e、f、g;序号从1开始,第4、6项电子文件中的简介文件序号为0。例如:武汉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中心第2个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应命名为:12201_1_d_2.asf。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各高校在2006年7月20号前将《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及申报光盘(一式9份)汇总一并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2006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采取函报和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函报材料为: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及申报材料光盘(一式4份),网上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材料的第1、3、5、6、7项。具体申报项目及上报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2005年评审通过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若申报2006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由申报学校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6]13号)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向省教育厅申报,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后向教育部推荐。申报材料于2006年7月20日前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四、评审工作
  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工作分专家初审(网上审阅)、学校集中汇报、现场考察、终审评议和网上公示五个阶段进行。
  1、7月21日—26日,专家初审(网上审阅),各申报学校应保证实验教学中心网站开通运转,以确保专家正常访问。
  2、7月28日—8月1日,学校集中汇报。在初审的基础上,专家组集体听取有关学校的汇报。每校汇报的时间不超过20分钟。
  3、8月2日—6日,现场考察。专家组在初审和听取学校汇报的基础上,确定现场考察的名单,按类别进行现场考察。
  4、8月7日—10日,终审评议。在前三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专家组集中进行终审评议,确定2006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并择优推荐申报2006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5、8月11日—25日,网上公示。经专家组评审通过的2006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及推荐申报2006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在网上公示,公开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同时,对反映的意见,组织专家进行核实。上述两个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于8月31日前正式行文公布评审结果并向教育部推荐。
  为便于申报工作的开展,请各校将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信息(包括:单位、姓名、职务、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于2006年5月30日前发至successlc@tom.com,联系人:张永宏、刘成,联系电话:027-87328180,传真:027-87328172。

    附件:《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七日

 
版权所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地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泉楼

联系电话:027-88386523 传真:027-88386523 邮编:430073  中心投诉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