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教学单位: 教务部于2008年12月5日向全校发过通知,要求从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开始,以后每学期由各学院教学秘书统一做好本院“实验教学计划表”,在学期开学后前两周内交教务部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然后由教务部统一下达各实验室(中心)学期实验教学任务。新的学期已进入第二个教学周,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尽快将本院本学期“实验室教学计划表”于本周内交教务部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伍志文收),以便教务部做好本学期全校实验教学任务安排的相关工作。 此外,2008年12月5日的通知中要求全校各学院实验室(中心)于2009年1月6日前提交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实验记录册》和学生实验成绩登记表及成绩分析报告等材料,至今仍有部分实验室(中心)还没有提交上述相关材料。请还没有提交的于本周内补交,下周仍未补交的教务部将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教 务 部 二〇〇九年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