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实验教学是整个教学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巩固学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对提高学生的操作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充分调动教师开展实验教学的积极性,经2009年第37次校务会研究,决定调整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全程培养方案中规定独立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其教学工作量按实际上课学时的1.5倍计算,指导和批阅实验报告不另计算工作量。
二、全程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非独立开设的课程实验,包括计算机上机实验,其教学工作量按实际上课学时计算,指导和批阅实验报告不另计算工作量。
三、全程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理论教学中课内实验,不另计算工作量,但指导和批阅实验报告的工作量,另按该门课程总学时的10%计算。
四、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新办法从2010年开始执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