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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的通知
来源: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时间:2011/03/22    编辑:admin    点击:1086
[导读]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青年教师的培养,激励青年教师钻研教学,努力创新,培养他们严谨治学、爱岗敬业的精神,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管理办法》的精神,学校决定于本学期举办第五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现将本届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第五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本届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各项事宜,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杨灿明 
  副主任:杨志光  张中华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均平  刘  洪  刘京焕  刘茂林  吴玉兰 张  东  张敦力  张敬东  李  晖  肖翠祥 陈  明  陈食霖  胡向阳  赵丽江  黄汉民 龚先庆  谢艳明  雷照荣  廖  涵  熊胜绪 黎江虹
  办公室:葛富平  刘建秋  张  莹
  2.在组委会的领导下,教务部负责制定竞赛规则和评审标准及各项具体事宜的组织工作,组织人事部负责有关政策的落实,宣传部负责竞赛的宣传工作。
  3.组委会聘请校内专家组成“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委会”  
  (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竞赛的评比工作。评委会成员的聘请工作由教务部具体负责。
  二、参赛教师报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独立承担一门以上列入我校本科全程教学计划的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程讲授任务。
  3.上学年的课堂教学网上评教平均分90分以上。
  4.能积极利用Blackboard网络教学平台开展网络辅助教学,网络课程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网络辅助教学平台使用基本要求》的相关要求,并主动在线为学生辅导答疑、布置作业等,学生普遍反映较好并取得明显的教学效果。
  5.近两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或受到其他行政处分。
  三、参赛名额
  根据各教学单位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人数8%确定参加决赛的名额(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和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名额单列)。各单位具体名额为:马克思主义学院1人、哲学院1人、经济学院1人、财政税务学院1人、新华金融保险学院2人、法学院3人、刑事司法学院1人、外国语学院3人、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2人、工商管理学院2人、会计学院2人、公共管理学院1人、统计与数学学院2人、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2人、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1人、法学实验教学中心1人、体育部1人,合计27人。
  四、参赛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
  预、决赛阶段参赛教师的讲授章节均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决赛阶段,校组委会竞赛办公室根据2006年学校统一制定的教学大纲的内容随机抽取竞赛章节(若此后教学大纲作过修订,各教学单位或参加决赛的教师应在决赛报名时间内提交给竞赛办公室供随机抽取竞赛章节时采用;否则,以2006年教学大纲为准)。  
  参赛教师讲授的课程可以为理论讲授教学形式,也可为实验操作教学形式。
  五、竞赛安排
  本届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一)预赛阶段(3月21日—4月20日)
  1.预赛由各教学单位(含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和法学实验教学中心)负责组织。各单位应成立本单位第五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定小组,可参照学校的竞赛规则及评分标准制定预赛方案和规则。
  2.报名参加预赛的教师应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五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申请表》(见附件1)。
  3.各单位根据预赛成绩和决赛名额及教师平时教学效果等情况,推选参加决赛的人选。
  4.各单位评定小组组成名单、预赛方案、参加预赛的教师名单、时间和地点等应于预赛前报校组委会竞赛办公室。
  (二)决赛阶段(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1.决赛由校组委会竞赛办公室负责组织。决赛采取参赛教师讲授(含实验操作),评委现场点评、评分的方式进行。
  
2.决赛讲课为40分钟。随堂听课学生约30人由所在学院负责组织。
  3.决赛成绩由参赛的教案质量评分和教学质量评分两部分组成。其中,教案质量评分占30%,教学质量评分占70%(实验操作教案质量评分占40%,教学质量评分占60%)(见附件2、附件3)。
  六、决赛报名时间与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参加决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2日。
  (二)决赛报名时须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申请表》报送竞赛办公室(见附件1)。
  七、获奖等级评定
  评委会根据决赛成绩评定获奖人员名单和奖励等级。
  八、表彰奖励与待遇
  本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单项奖、优秀奖若干名。学校对竞赛获奖者予以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单项奖及优秀奖获得者,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1000元。
  获得校级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的青年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晋升一级职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有提前或越级晋升工资的指标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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