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的位置:  首页  实验教学  教学管理
关于开展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时间:2011/04/22    编辑:admin    点击:2296
[导读]

校内各教学单位:
  课程教学大纲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指导性教学文件,也是教材选编、教学运行、教学检查、质量评价、课程考核的主要依据。为了进一步深入实施2009年版本科专业全程培养方案,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制定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中南大教字〔2011〕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全面开展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原则
  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符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体现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现代教育教学改革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2009年版本科专业全程培养方案》的规定和人才培养目标,在注重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教学的同时,贯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要求,突出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与提高。同时应注意坚持先进性、适应性、系统性、规范性原则。
  二、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编制要求和程序
  1.《2009年版本科专业全程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均应有课程教学大纲。
  2.教学大纲由课程所属院(部)负责编制。
  3.在教学大纲制定过程中应注意参考上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教育部有统一教学大纲的课程,须按照统一大纲执行。
  4.教学大纲应力求文字严谨、简明扼要,名词术语规范。课程名称等基本信息要与全程培养方案完全相符。同一门课程,如果学分不同,应分别制定相应的教学大纲。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要单独制定教学大纲。
  5.编制完成的课程教学大纲,教研室初审后,经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由教研室主任和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之后报送教务部。
  三、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与格式
  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与格式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制定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附件1、附件2)
  四、完成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于6月25日前完成课程教学大纲编制任务,并将电子版及纸质版经签字盖章后交教务部教研办。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编制教学大纲的重要性,成立相应的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调查研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编制人员目标责任制,保质保量完成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任务。

                                        教   务   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版权所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地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泉楼

联系电话:027-88386523 传真:027-88386523 邮编:430073  中心投诉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