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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时间:2006/04/12    编辑:    点击:701
[导读]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实验教学工作,根据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有关要求,现对实验课程的开设、实验报告格式要求、实验报告的填写与批阅、实验成绩的记载、实验报告的归档等作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实验课程的开设
  1、实验课程的开设应有计划,不得随意增减。凡全程培养方案中规定有实验课任务的课程,在执行计划中应有记载,同时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应注意逐一落实。
原全程培养方案中没有列入但根据教学需要应开设的实验课程,各学院应提交“课程实验大纲、课程实验教学计划、实验项目教学基本要求”等材料,报教务部批准后方可列入开设计划。
  2、根据实验教学大纲,教师对每门实验课程应制定详细的实验课程计划。计划包括“ 学院 专业 课程实验教学计划”和“  实验项目教学基本要求”等。实验课程计划一式两份,分别在开课前送学院教学秘书处和实验室,以便相关实验室统筹安排具体实 验时间和备查。
  3、各实验室在学期初根据教师实验教学计划要求作出本学期的实验室工作计划和各课程实验安排,将实验计划和安排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同时报教务部实践办备案。
各实验室对所作实验应有详细的工作记载。
  二、实验报告的规范要求
  (一)利用设备进行的课程实验,实验报告必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目的和要求
  2、主要仪器设备、材料
  3、实验内容与步骤
  4、实验结果与数据处理
  5、分析与讨论
  (二)利用计算机应用软件进行的课程实验,实验报告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目的和要求
  2、所用软件
  3、实验内容与步骤
  4、实验结果或实验心得体会
  三、实验报告的填写、批改要求与成绩记载
  1、学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完成课程实验报告的填写工作,做到一次实验一份实验报告。
  2、教师对学生每一次的实验报告应逐一认真批阅。批改实验报告应对本次实验过程中学生的具体表现作出相应的评价,并结合实验报告的完成情况,按百分制评定学生每一次实验报告的成绩。每个实验成绩必须在实验成绩表中登记,学期结束时,将各次实验成绩汇总得出本课程实验成绩。
  3、学生的实验成绩应记入学生的平时成绩,具体记载办法见本科学生课程平时成绩评定与记载办法。
  四、实验教学资料的归档
  各学院的实验教学资料由各实验室负责管理。为了方便查询,实验报告按学期、专业、班级、成绩集中存放。具体资料包括:
  1、实验教学计划。
  2、实验教材(指导书、讲义)。
  3、学生实验报告(含原始数据记录)。
  4、学生实验成绩登记表。
  5、实验课程安排表、期末实验教学执行情况统计表。
  6、实验室使用记录本。
  7、开放性实验室资料:实验室开放计划、开放记录(实验室人员、教师指导安排、学生实验情况、仪器设备使用等登记)、开展学生自主实验及科技活动的原始资料、开设选修实验课的资料等。
  8、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的比例。注意收集反映实验教学研究及应用成果的资料,收集学生的科技论文、竞赛获奖和参加科研的有关资料等。


                                                         教   务   部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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