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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09-2010-2实验教学计划表的通知
来源: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时间:2010/03/05    编辑:admin    点击:1545
[导读]

全校各教学单位:
  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的要求,各教学单位必须在开学前两周内提交实验教学计划表。本学期教学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请各学院要求相关任课教师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填写实验教学计划表,由教学秘书进行统计,于3月12日前将本院“2009-2010-2实验教学计划统计表”(空白表见附表)交教务部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然后由教务部统一下达到各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以便教务部做好本学期全校实验教学任务安排和上报教育部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的相关工作。上报统计表需纸质文档和电子表格,纸质文档必须由填报人签名,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电子表格以Excel形式上报。
  特此通知


                                         教  务  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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