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保证本学期末和下学期初各项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日程安排
1、本学期各年级各专业的课堂教学活动于第17周(2008年12月26日)结束,本学期没有机动周,凡因故调、停课后进行补课的教师,必须在17周前完成补课并将补课证明及时交教务部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
2、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全校统一安排的期未考试工作在第18-19周(2008年12月29日-2009年1月10日)进行,每门课程的具体考试时间详见《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总表》。
3、各学院应在期末考试前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及诚信教育。特别是加强对学生考试纪律的教育及考场规则的学习与宣传工作。同时,各学院要安排好有关课程的监考工作和考试期间的巡视工作。学院要对监考教师的监考工作进行指导,要组织监考老师认真学习考场规则,监考守则等有关规定。各学院组织的巡视小组应负责本学院所属课程的考试,对监考人员的履职情况、考场组织情况、学生遵守考试纪律等情况进行全过程检查和督促,并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4、各学院应做好期末考试的阅卷、评卷及成绩分析、成绩登录、试卷归档工作。各阅卷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试卷评阅及归档管理要求》的有关规定。任课教师的阅卷及成绩登录工作必须在该门课程考试结束后7天内完成,否则,按教学事故论处。
5、本学期学生网上选课工作安排在15-16周进行(分预选和正选两个阶段),各学院要积极督促学生按时选课,并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按教学指导计划修读课程;特别是要督促、指导2005级未按教学计划修读课程的学生及重修课程较多学生,要求他们在第八学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
6、本学期教师教学任务书与教学进度表一同下发,各教学单位务必把教学任务落实到每位任课教师,并督促教师填写教学进度表及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教学单位应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把教学进度表统一交教务部。
7、各教学单位应统计下学期需要乘坐教师班车的教师情况,并在本学期放假前(2009年1月9日)将统计结果报送教务部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以便安排教师班车。
二、下学期教学工作安排
1、全校学生须于2009年2月18日前返校。2月20-22日为学生领取教材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教学单位于2009年2月19日下午开展院、系教研活动,检查教师的返校及教学准备情况,进一步落实教学任务,同时做好教研室活动记录。
2、正式上课后第一周(2009年2月23-27日),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组织专人对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下学期第3-4周安排学生缓考和2009届毕业生重考。
4、下学期教学活动时间为19周(2009年2月23日-至7月3日),学生从2月23日开始按课表正式上课,具体安排为:第1-17周(2009年2月23日-6月19日)为课堂教学时间(每门课程上课的具体周数、学时以教学任务书为准);第18-19周(2009年6月29日-7月3日)为全校期末统一考试时间。下学期没有机动周。
特此通知
教 务 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